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總務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06-25 14:55:05 點閱:11
轉知-農藥僅供農業用途使用,非屬農業部核准登記 之使用範圍,不得使用除草劑之規定,如有非農地雜草管理需要,請參考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「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」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