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08-14 09:44:19 點閱:53
一、 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8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40315619號函辦理。 二、 為鼓勵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,以拓展服務、提升公民參與意識,豐富精神生活,並協助公共事務推動,提升縣政服務品質,特訂定前開計畫。 三、 查前開計畫伍、志工獎勵措施略以,本年度各機關學校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成果採計至本年8月31日止,請同仁踴躍參與公共服務並提供服務時數證明以利陳報。